台北有一對叔姪為了土地問題,爭吵不休,結果姪子開來貨車,一停就是3年多,變相佔地,年近8旬的叔叔氣得在貨車上噴漆寫下「快移走」三個字,被姪子依毀損罪告上法院;不過法官認為,噴漆可以用化學藥劑洗掉,根本沒「毀損」事實,判決叔叔噴漆無罪。
被告(叔叔)吳家福:「快,搬走。」
當時噴漆寫下「快移走」三個字,叔叔一邊示範,其實心裡很不好受。被告(叔叔)吳家福:「我那姪子,是他開貨車佔我的土地,我叫他移走,好多次了,他都不動,車子就一直放著。」
因為是被自己的姪子告上法院,叔姪翻臉,全都是因為在新店的這塊土地,姪子想要,他不肯給。
貨車佔地,一放3年多,叔叔生氣地說,這地是父親賺來的,稅金是他在繳,姪子憑什麼拿走?
又是一場祖產之爭,年近80的叔叔說,他實在是氣不過,才會拿噴漆噴車窗,姪子告他毀損,他可理直氣壯。
被告(叔叔)吳家福:「我又不是破壞他的車,那噴漆只要洗掉就好了,車子又沒有壞掉。」
法官也同意他的說法,反正噴漆用化學藥劑就洗得掉,可以恢復原狀,叔叔獲判無罪。但別以為亂塗鴉合法,雖不構成毀損,但可能構成侵權,可是要賠錢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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