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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票補稅案判決 宋楚瑜勝訴

記者 賀乙舜 李偉華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5/04/28 12:20

轟動一時的興票案,宋楚瑜被控將國民黨資產轉入子女帳戶涉及贈與,遭國稅局要求補稅並罰鍰近9000萬;不過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宋楚瑜沒有侵佔國民黨資金,也沒有贈與行為,裁定撤銷處份。興票案88年爆發,偵結後又在2000年總統大選期間再告發重新偵辦,現在扁宋會後,補稅案判決時機巧合,都充滿著濃濃的政治味。

就像是翻臉算舊帳,興票案,宋楚瑜和李前總統是關鍵和對立的兩方。88年爆發,兩度偵辦,兩度偵結,宋楚瑜獲得不起訴處分,但卻牽扯出補稅案,國稅局認定,宋楚瑜將國民黨資產轉入子女帳戶,涉及贈與,要求補稅、並罰鍰共8900多萬!

不過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宋楚瑜勝訴,免罰。高等行政法院官長張瓊文:「基本上(法官認為)資金是屬於國民黨的,宋楚瑜父子之間並沒有贈與的行為。」

對宋楚瑜而言,這是遲來的正義,但有心人一想,怎麼時機這麼巧,就在扁宋會後,宋楚瑜出訪大陸之前?

興票案,本來就有濃厚政治味;88年爆發、90年檢方以無事證、簽結不起訴,結果在92年總統大選前夕,律師莊柏林再告發,檢方先後傳喚李登輝、宋楚瑜,興票案頓時成了競選話題。

去年底立委選舉前,陳水扁總統一句「興票案尚未落幕」,又引爆政治口水,選戰一結束,今年1月17號二度偵辦的興票案,簽結不起訴,就在扁宋會後,補稅案判決勝訴。

興票案高潮,怎麼老是和政局演變,牽扯在一起?高等行政法院官長張瓊文:「如果我們(審理案件)已經成熟了,卻因為政治氣氛關係而不結案的話,那不是更奇怪。」

或許,司法真的無心,但太多巧合,讓人不聯想也難。

#興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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