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掏空太電170億的前財務長胡洪九,台北地方法院第三度裁定交保,但要求胡洪九每晚7點到9點要到住家附近,北投永明派出所報到,證明自己沒有逃亡意圖,晚間他神情輕鬆,第一次到派出所簽名報到。
前太電財務長胡洪九:「我想應該尊重司法吧,司法的規定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胡洪九看起來氣色不錯,晚間8點37分,員警查驗身分證後,讓他完成簽到手續,胡洪九也成為史上第一位交保的被告,必須定時向派出所報到的紀錄,而派出所也史無前例,設計新的簽到本,相當謹慎。
從上個月20日到現在,胡洪九歷經3度交保又撤銷,心情像洗三溫暖,對於定時到派出所簽到,他說不是問題,但檢方表示,收到裁定書後,不排除第三度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