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每四對就有一對離婚,如果不想讓親朋好友知道,找見證人可是一件麻煩的事,現在有一種新興行業叫「離婚證人」,他們專門幫想離婚的夫妻當簽字證人,每次要紅包3000元,有些老手一個月至少幫20對怨偶離婚,賺進5、6萬不是問題。
當兩人世界不太甜蜜,說拜拜,不想也找不到見證人該怎麼辦?現在有一種新行業叫離婚證人,于先生平常是業務員,利用空檔,搖身一變就是離婚專家。
離婚證人于先生:「收費的話一個見證人是3千,平均一個月5到6萬,度小月的話是2到3萬。」
就是看中市場大,又只要準備一個圖章,于先生覺得這個原本只是兼職的副業,錢途看漲。
離婚證人于先生:「每四對夫妻就有一對要離婚,所以比率是蠻高,離婚的時候需要兩個證人。」
于先生一般都是在報紙和網路上登廣告,電話一通24小時服務,不過有些客戶竟然是呷好道相報。
離婚證人于先生:「姊姊剛離婚完以後,妹妹就來了,也有兄弟這樣子。」
雖然傳統上,幫人離婚不太吉利,但于先生認為幫怨偶離婚其實是在做好事,不過為了求心安,他還是常到廟裡拜拜,求個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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