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花蓮男子江捷中因為兒子在車禍中死亡,竟然率眾把肇事者打死。江捷中在逃亡2個多月後落網,雖然檢方將他和其他共犯求處死刑,不過,下午花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將江捷中判處無期徒刑。
花蓮地方法院庭長張健河:「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主要原因是認為他雖然是,居於首謀地位,惡行重大,但他因為甫遭喪子之痛,思慮不是很清楚。」
原本檢察官將江捷中和其他4名共犯都求處死刑,但是地方法院認為,江捷中因為無法承受喪子之痛,才犯下大錯,所以才判決無期徒刑,同樣的理由,其他4名共犯也只判13年到5年有期徒刑。
目前除了朱志祥還在逃,其他4人都已經落網,下午院方審理時,落網的4個人都拒絕聆聽,沒有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