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衛星頻道審照未過被斷頻,新聞局要求有線電視業者提供其他優質頻道遞補,但消基會今天表示,根據有線電視訂型化契約,消費者可以針對無法看到某些頻道向業者提出賠償,不過新聞局官員說,退錢是地方政府的職責,新聞局只監督,不介入。
明明繳了第四台月租費、不過這兩天打開電視,卻發現好幾個熟悉的頻道不見了,消基會呼籲,覺得划不來的觀眾,應該提出退費要求。
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如果被新聞局給停播處分了或者給他沒收了,這種情形以至於系統業者提供服務未達基本頻道數的時候,那系統業者應該減收當月的收視費,或者有其他的補償。」
訂型化契約清清楚楚,消費者可以要求補償退費,但主導審查斷頻的新聞局,看法卻不同。
新聞局廣電處科長黃金益:「這個幾塊錢的退法,事實上對消費者非常不利,對系統要退的時候,也非常不符合他的經濟成本,最好的一種補償方式,就是趕快讓他遞補優質頻道。」
幾塊錢也是錢,如果收視戶堅持退費,不要看其他頻道,可得向地方政府提出要求。
新聞局廣電處科長黃金益:「退費的話我剛已經跟各位報告,這是地方政府的職權,我中央不能介入,因為依法就是這樣子。」
新聞局也好,地方政府也罷,審照斷頻不是一天就能決定,如果事先有配套,全台437萬的收視戶現在就不會碰上退錢、還是換頻道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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