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玻璃娃娃顏旭男摔死案,民事大逆轉!一審原判無罪,二審改判有過失,景文高中和同學須賠償300多萬元,景文高中強調,已經加強無障礙措施,判決結果顯示好人難為,不排除再提上訴。
記者金汝鑫:「玻璃娃娃顏旭男5年前被同學抱下樓梯,不慎摔死,5年後學校已經增設許多無障礙設施,只是民事判決二審逆轉,改判校方和同學共同判賠300多萬。」
同樣的上課鐘響,景文高中玻璃娃娃顏旭男摔死案,民事改判學校有過失責任。玻璃娃娃哥哥顏凡偉:「難道所有責任都是我們家屬,不應該把顏旭男帶到景文高中讀書才對嗎?」
這就是當年出事的樓梯現場,玻璃娃娃顏旭男,民國89年就讀景文高中二年級,一次上體育課,陳姓同學背他下樓,結果下雨路滑摔倒,顏旭男送醫不治,家屬求償700萬,刑事無罪,民事一審原本也無罪,二審高院改判有過失,要賠一大筆錢,校方難以接受。景文高中人員:「法官認為人要量力而為,你說怎麼量力而為,公道自在人心,學校也是站在教育的立場。」
校方不排除再提上訴,至於當初背人下樓梯的陳同學,家裡面開服飾店,異於往常沒有開門,也不願意對此判決發表意見,倒是住家因為長期違建將會被拆,成為鄰居住家關注的焦點,想要低調也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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