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去年12萬對結婚 6萬對申請離婚


發佈時間:2005/09/28 19:0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台灣去年有12萬對男女結婚,同時卻有6萬對夫妻離婚,想離婚的夫妻越來越多,遇到現行嚴格的登記制,造成不少怨偶無法順利離婚,如今,政府有意修法,除了協議離婚,判決離婚,還增加和解離婚,替想要離婚的夫妻大開方便門。

走一趟戶政事務所,經常可見許多怨偶趕辦離婚,翻開報紙,更多專辦離婚的廣告,離婚人數越來越多,不過現行民法採取登記制,離婚要雙方一起到戶籍機關登記才有效,尤其是受虐婦女想離婚,反而困難重重。

受虐婦女張太太:「就是怕到了,完全怕到了。」記者:「所以你跟丈夫?」受虐婦女張太太:「要求離婚!」

廖太太:「小孩爸爸沒有寫離婚同意書,所以就沒有辦法遷戶口。」記者:「那小孩爸爸呢?」廖太太:「找不到,小孩爸爸離家十幾年了。」

台北市大安婦女服務中心王青琬督導:「受虐婦女對於怎樣蒐證,怎樣拍照錄音,或者說,法律上離婚規定,甚至實務上法官對離婚會怎麼判,求助婦女不清楚,所以, 受虐婦女到法庭上面對法官,其實是無法主張自己的權益。」

離婚其實限制多,造成怨偶拖著彼此,賭上一輩子幸福,如今,最新消息是,司法院通過增訂和解離婚新規定,簡單說,以後想離婚,程序將會更簡便。台北市大安婦女服務中心王青琬督導:「增訂和解離婚法官只要認定雙方都有同意離婚,當場筆錄部分就可以讓離婚生效,這樣是比較方便。」

婦女團體大都肯定政府的用心,也呼籲,想離婚,最好先諮詢,婚姻大事可得多想想。

#離婚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66

0.0376

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