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為救兄 離婚下嫁捐肝者

  • 記者洪麗萍,張志旻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高雄一位女子,為了要救罹患肝病需要換肝的哥哥,找到適合捐贈者後,和丈夫離婚,再和捐贈者結婚,以達到衛生署新修訂的五親等可以捐肝條款;但醫院遇到這樣特殊道德爭議狀況,不敢動刀,向衛生署呈報案件,衛生署已經在處理中。</p>

高雄一對兄妹情深,40多歲的哥哥因為肝病急需換肝,他的妹妹找到適合捐贈者後,馬上和先生離婚,和這名願意捐肝者結婚。

陳希聖老師事件後,衛生署活體器官捐贈條例,由三親等放寬為五親等。於法,這起個案完全符合標準,但於情,又有道德爭議,連當初參與修法的台灣外科醫學會醫師都說,這是在鑽法律漏洞。

輿論還是生命重要,就連高雄長庚醫院也很為難,呈報個案到衛生署,由中央主管機關決定。

衛生署為難不是沒有道理,因為一但公開點頭可以開刀,勢必會有群起效尤之風,但是一切符合標準,也沒有不答應的理由,如何解決,將影響一個家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