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前年初,在墾丁外海漏油污染海域,屏東縣政府連續開出99張罰單,罰款近1億5千萬,船東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雙方在法官協調下以900萬元達成和解,數額只有6%。不過,船東付不付錢,還是一個問題。
屏東環保局課長高仁和:「不管是不是打國際官司,原告如果不願意付罰款,以我們現在的狀況,要去國外行政執行,確實有困難。」
阿瑪斯號貨輪91年1月初在屏東外海擱淺,漏油污染整個海域,由於十分嚴重,船東又沒立即處理,因此,環保局連續開出150萬元的罰單99張,但船東以他們有積極處理為由,提起行政訴訟,最後雙方以900萬和解,縣府說,如果船東堅持不付錢,他們也沒有辦法。不過,環保署也針對這事件提起國際訴訟,求償3億元,目前案件仍在挪威法庭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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