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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檔案照外洩 直指警方洩密

記者 莊志偉 彭光煦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3/07/24 17:1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楊小姐先前因為違反就業服務法,在警局裡留下的資料跟檔案照片,應該屬於警方的機密,怎麼會被洩漏,還公開用來當作誹謗的工具,警政署高度重視,已經開始調查不肖員警洩密的刑責。

走在大樓中庭,隨時得擔心鄰居誤會的異樣眼光,還要花力氣解釋,楊小姐回想被人張貼前科資料的情形,到現在都不能釋懷。

幾年前雇用外勞,不小心觸法留下的檔案照,連楊小姐自己都沒有,到底又是從哪裡流出來的?

警政署的規定,每一名員警都有自己專屬的個人密碼,用來調閱嫌犯的前科資料,而且不同單位,權限也不一樣,派出所管區員警,只能看到書面文字的前科資料,專辦刑案的各單位刑警,才能調閱像這次外流的人犯照片。

而且調閱資料,一定會留下紀錄,目前台北市警局清查後,已經否認有員警調閱楊小姐的檔案照片,全案交由警政署督察室持續追查。警方表示,這件事除了員警要查洩密刑責,竄改、張貼資料的人,也要小心吃上誹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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