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游國華因為無力償還現金卡的15萬債務,再加上房租、日常開銷,表示生活實在過不下去,因此才會鋌而走險,犯下這起擄人勒贖案。而鄰居表示游國華平時沉默寡言,一個月前他的太太才搬回宜蘭,因此對於他利用住處犯案感到不可思議。
35歲的游國華犯下駭人聽聞的擄人勒贖案,原因竟然是積欠銀行現金卡款項15萬元。雖然一開始向家屬要90萬元,但經家屬討價還價,最後以15萬元成交。
東窗事發後,警方追查餘款只剩下4萬2千元,其餘款項分別還現金卡款項、支付租車及停車場費用。游國華向警方表示一個月房租加卡錢就要2萬5到3萬,在沒有工作收入下才鋌而走險。
消息傳回鄰里,鄰居表示游國華平時沉默寡言,加上他的太太一個月前才搬回宜蘭,會利用租屋處犯案讓他們感到十分訝異。游國華當天把男童帶回租屋處還曾經被鄰居看到,不過鄰居卻誤以為是游國華的親戚。
游國華為了現金卡還不出錢犯下擄人勒贖,而這也是現金卡推廣以來頭一次發生。
◤富邦全民線上跑,立即參賽◢
◤吃燕麥全穀 好處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