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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女子賣淫收容 女警官代寫家書

記者 張家齊 莊其源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3/08/25 12:2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大陸女子來台賣淫,被捕後大多都收容在警局,面對動輒2到3個月的居留,萬華分局為了一解大陸女子思鄉之苦,首創由女巡官為大陸女子代為書寫家書的先例,也讓這些一時犯錯的女子,在體會「家書抵萬金」的同時,也更加懂事。

這封用電腦書寫的家書,利用編輯軟體轉換成大陸的簡體字,地點卻是在警察局裡。署名小玉,寫的人可道道地地是台灣的女警官。

她是小玉,福建人,因為賣淫被捕遭警方收容在拘留所已經好幾個月,在SARS爆發後,像這樣回不了家的大陸女子各個分局都很多,而萬華分局首先想到,「家書抵萬金」的道理。

警官67期行政系的莊瓊慧,被賦予這個任務,她說,每位女孩,想到父母都哭。一封家書讓大陸女子流連感慨,變得懂事,過的不好,相信誰也不想讓爹娘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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