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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免丈夫同意 婦團:遲來的公平

記者 狄志偉 班瑪旺嘉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3/08/25 12:2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繼行政院同意成立「性平等委員會」,定位為部會級機關後,現在也將修法賦予婦女同胞另一項自主權,未來已婚成年女子,受孕想進行墮胎手術,不必丈夫同意即可自行決定。消息傳出後,推動法案修改的婦女團體直呼這是「遲來的公平」,但是對於宗教團體認為,如此會造成墮胎氾濫,婦女團體不以為然。

爭取好久,未來已婚婦女終於可以不用丈夫同意,自行決定墮胎與否,政府這個做法,婦女團體說,是遲來的正義。

婦女團體表示,法案通過,對於許多不願意懷孕或被迫懷孕的已婚婦女,能夠有選擇的機會,但是有人卻認為,這項政策的背後爭議不少,宗教團體就擔心可能造成墮胎氾濫,不過婦女團體不茍同,因為這樣才能避免氾濫,因為不用找密醫,也安全。

而也有人說,如果女性朋友在外交友不慎懷孕,可以私自墮胎解決,對婚姻關係難免造成影響,婦女團體則認為這種說法是倒果為因,因為會去外遇或一夜情,代表夫妻有問題,不能說可以墮胎自主,女人就會去搞外遇,這種說法不公平。

婦女新知秘書長伍維婷說,墮胎擁有自主權,讓女性的權益邁向另一個里程碑,但是並不代表鼓勵女性墮胎,基於尊重,建議已婚婦女想墮胎,還是得和另一半商量,希望這項法案的修正,能讓兩性關係更平等。

#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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