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在9月9號下令,薰香精油如果含50%以上「異丙醇」,必須在一個半月內加註「不得點燃」的警語,違者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今天有業者跳出來喊冤,他們當場點燃精油,強調就算90%的高濃度異丙醇,燃燒之後也不會氣爆,要求衛生署撤回禁令。
當場點燃濃度超過90%異丙醇的精油,精油業者要用行動證明,精油絕對不會氣爆。
因為不當使用精油,造成灼傷的案例不斷傳出,衛生署在9月9號下令,要求所有精油業者,如果產品含濃度50%以上異丙醇,必須加註「不得燃燒」的警示標語,同時不能宣稱療效,否則最高可處2500萬元的罰鍰,但是精油業者拿出法國國家實驗室的證據反駁,異丙醇不但不會氣爆、也沒有毒,要求衛生署撤回禁令。
對於精油業者的反彈,衛生署表示,業者可以透過行政程序法,向衛生署或衛生局提出不同意見,但是一個半月的期限一到,絕對會全面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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