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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葡萄可能坐牢 民工悔不當初

記者 林瑋鈞 高志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03/10/03 13:4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偷吃葡萄可能得吃上一輩子牢飯。大陸北京有民工偷吃了水果研究所培育的葡萄,吃掉相當於160萬台幣的投資經費和10年的研究心血,有人說應該判竊盜罪處無期徒刑,但也有人認為不知者無罪,輕判罰錢即可,該怎麼判?這案子在大陸引起爭議。

22歲的建築工人李高尚是主要的帶頭者,他看到建築工地附近一個葡萄園種有一串串又大又肥美的葡萄,垂涎已久,一晚便叫了三個朋友翻牆進去摘葡萄吃,當場吃不完的還拿了布袋要扛走,沒想到牆一翻就遇上警車。但最吃驚的不是賊,而是園子的主人,因為這是一個林業水果研究所,這些賊吃了160萬台幣的投資心血。

北京林業果樹研究員張國軍:「我一看整個,一個編織袋有幾穗散在外面,套著白色的紙袋,我一看心裡特別心疼。」北京林業果樹研究員徐海英:「就跟嬰兒一樣,嬰兒你得天天看看,這個(葡萄)一樣,你得天天去看它。」

花費10年培育的葡萄新品種眼看過一個月後就要驗收上市,竟然一夕之間毀於一旦。案件一發生,輿論有的心疼這10年的研究,認為應當重罰,有的提出這賊並不知道自己偷吃的是實驗葡萄,不知者無罪,為此公安還找來法學專家提出看法。

人民大學法學教授韓玉勝:「盜竊罪最高可以到無期徒刑,而破壞生產經營最最高刑是7年,兩個罪懸殊很大很大。如果從輕重來講肯定是竊盜罪重。」記者:「這個案子您傾向於哪個罪?」韓玉勝:「我傾向定竊盜罪。」

公安決定以竊盜罪名將嫌犯定罪,嫌犯則關心到底他吃的葡萄有什麼價值?嫌犯李高尚:「你們能不能告訴我價值多少錢?」記者:「11,220元(44,880台幣),明白吧。」

貪吃吃上了牢飯,後悔也莫及。

#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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