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NBA明星球員布萊恩性侵害案成立與否的聽證會,第二場聽證星期三在美國科羅拉多州登場,沒想到在布萊恩律師的追問下,證人透露了非常不利於原告的新證據。身為證人的警察局局長承認,原告送來檢查的褲子上,留下的精子不是布萊恩的。
19歲的原告向警方坦承,她在六月27或28號,曾經與另一人有過性行為,事實證明,她在六月30號與布萊恩相會當天穿的褲子上,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另一條留有精液的內褲,經過檢查,精子並不屬於布萊恩。布萊恩的律師向法官提出,這個爆炸性的新進展,證明原告性生活複雜,證詞不足採信,希望法官判決布萊恩性侵案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