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花蓮縣議長涉嫌從警局帶走三名毒販,內政部今天(17日)會同警政署召開記者會,說明整個調查經過,只不過沒有在第一時間釐清,使得案情也越來越曲折離奇。到底議長跟花蓮警方有沒有觸法?目前全案已經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到底花蓮南華派出所員警是否縱放毒販,還是議長利用職務之便帶走毒販,內政部上午會同警政署對外說明。張四良:「坦承疏失。」
南華派出所當初以現場狀況研判,三名毒販是傷害及妨礙自由的被害人,但妨礙自由屬公訴罪,員警竟然沒有製作筆錄,加上當時現場狀況有現行犯,警方為何沒有馬上進行車輛搜索,等到人犯走出警局才察覺有異。不過,警政署的答覆是當時警力太單薄。張四良:「警力單薄。」
從毒販進警局,到搜索出車輛內藏毒品槍枝,這三個小時的時間,毒販充當被害人從容離去,議長前往警局將人帶走,關鍵的三個小時,花蓮警方有沒有曾接到關切電話,縱放毒販,檢方可得好好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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