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沙鹿鎮有個4歲女童,照顧她的大伯有事外出,祖母又必須外出工作,因為女童有過動兒傾向,祖母擔心她發生意外,只好把她綁在房間門把上,女童哭鬧,鄰居才發現報警,大把年紀還要工作的老奶奶不懂法律,但是社會局還是要依法罰款。
女童的祖母,就是用這條廢棄電線,把4歲的高小妹妹跟門把綁在一起,現在小女孩已經不太敢接近這道門。記者︰「妹妹,奶奶把你綁在這裡,會不會怕?」高小妹妹︰「女童點頭(會怕)。」
小女孩當時被綁著一個多小時,大小便在地上,大聲哭鬧,才被鄰居發現報案,小女孩的父母親分居,爸爸跟奶奶都要出門工作,平時只有待業中的大伯照顧她。高小妹妹︰「爸爸去上班。(記者︰奶奶呢)奶奶也去上班。」
日前大伯有事外出,祖母臨時又要工作,她擔心有過動傾向的孫女發生意外,只好把她綁起來。高小妹的大伯高先生︰「她本身很好動,我媽又趕著上班,正好我又還沒回來,她怕沒綁起來,如果玩瓦斯爐爆炸,大家都沒法負責。(記者:她會玩瓦斯爐?)會,她很好動,我們也跟警察講,實在不得已才這樣。」
雖然是經濟困窘,無力請人照顧小孩,不得已才把4歲獨自綁在家裡,但這實在危險,老太太不懂法律因而觸法,社會局還是要依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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