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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針對取締酒醉駕駛提出的新草案,規定提供酒類飲料的店家,也要連坐處罰3千到1萬2的罰則,草案還沒通過就引起討論,賣酒的店家看法如何?一起去看看。
三兩好友難得一聚,吃個飯往往會喝點小酒,但是新規定來了,客人酒醉駕車,警方將追溯提供酒類飲料的店家,這規定還沒過關,光草案就讓店家討論的很熱烈。小吃店老闆:「不大合理,因為做生意,如果人家要買,一定要賣給人家,不賣人家會生氣呀!」小吃店老闆:「應該是不合理吧!」
老闆們有志一同,還有不願受訪的老闆問說,殺人的判刑,賣菜刀的要不要關?小吃店老闆:「不合理,你看,他來這邊喝酒,在外面出了事情,怎麼會往我們這邊追究呢!」小吃店老闆:「這樣有點不可思議,那我是不是要問他說你是不是開車來呀!那他有沒有開車來,我怎麼會知道呢!」
覺得不合理的比例很高,但是同一車乘客該受罰的規定,老闆們的看法也很一致。小吃店老闆:「明知道他酒駕,酒醉駕駛還讓他開車,這一點我倒是同意,旁邊的人要負責,這個規定我同意。」小吃店老闆:「你跟他一起出去喝的人,合理,要照顧他呀!」
取締酒駕店家連坐,喝酒的顧客倒是為老闆抱屈。酒客:「我們客人在這邊,非常盡興,對我們業主來講,他不知情,我們有沒有開車,如果叫他罰(店家),實在是很不公平。」酒客:「我們喝過酒,就盡量不要開車。」
立法本意良善,宣示面恐怕大於執行面,不過喝酒的,還是做出安全性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