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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不得經營媒體 國民黨承諾配合

記者 樊啟明 張志旻 李皇龍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3/12/09 18:0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朝野爭議長達兩年的「廣電三法」修正草案,終於在今天順利三讀過關,民進黨落實了長久以來主張的「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堅持,而國民黨也承諾,會售出手上所有媒體股份。

敲下議事槌,廣電三法終於完成三讀,歷經兩年不斷協商的朝野立委相互握手祝賀。立委李慶安(親)︰「法的修正可能只是我們媒體生態一個最低,最基本的要求,我們還是希望,我們政黨跟政府,所有的政治人物能夠自律,不要再想用任何不當的力量來干預媒體。」

立委羅文嘉(民)︰「我在這誠摯希望,在今天廣電三法通過同時,我們除了監督政府之外,也監督所有的政黨,也監督所有的政治人物。」

立委點出修法,就是要政治力退出媒體,檢視三讀的條文中,未來像是中廣,中視等由國民黨經營的媒體,黨務人員必須在六個月內解除職務,資金則必須在兩年的時間全部撤出。國民黨政策會副執行長鄭逢時︰「既然經營都不能經營了,你再用各種方法(置入性行銷),去操控媒體更是不該,廣電三法通過之後,我們會建議黨中央陸續把(中廣中視)股票釋出。」

此外,在最新的廣電法中,還有一項被在野戲稱的「阿扁傳真」條款,只要陳總統具備候選人身分,未來就不能出現在政府出資的節目或廣告中,這些具體的限制,對黨政軍作出嚴格規範,為台灣媒體改革跨出一大步。

#廣電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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