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把參選省長時的競選經費結餘,匯寄美國的兒子宋鎮遠,財政部日前裁定應該補繳贈與稅,宋楚瑜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昨天被台中高等法院駁回。親民黨發言人黃義交表示,司法淪為選舉工具,他們很遺憾,將再提起上訴。
民國83年,宋楚瑜選第一屆的民選省長,選舉結餘有1300多萬,這筆錢現在成為新聞焦點。台中高分院的判決書上記載,宋楚瑜把這筆結餘款移轉給小姨子陳碧雲,陳碧雲透過第三人,再匯款給宋楚瑜的兒子宋鎮遠夫婦。
由於款項以及贈與稅免稅額,台中高分院判定宋楚瑜應繳交141萬稅金,加上一倍的罰鍰,總共要交282萬元。宋楚瑜辯稱,錢匯出去還是由陳碧雲管理,兒子媳婦沒有取得財產支配權,因此沒有贈與行為。
此外這些錢是支付他出國訪問經費,但是審判長認為,宋楚瑜提出證據不足,還是裁定他敗訴。親民黨說,這是政治迫害。黃義交:「還要上訴,司法變成政治工具。」黃義交進一步指出,這筆經費結餘是拿來捐給美國學校,根本不需課稅。
這起逃漏稅官司,是當年檢察官追查興票案資金流向,查到宋鎮遠的帳戶,而財政部發現,宋楚瑜涉嫌逃漏贈與稅,宋楚瑜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現在又打算再上訴,興票案後續效應,持續發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