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傳喚陳水扁總統,引發提前洩漏消息、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爭議。高檢署已經要求花蓮地檢署先自行展開調查,並將在下週傳訊陳總統完畢之後,再派人到花蓮訪談李子春檢察官,釐清疏失。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為了偵辦頭目津貼賄選案要傳訊陳水扁總統,連直屬長官檢察長都還不知道就先上了晚報頭條;有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
立委在質詢法務部長陳定南時痛批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不過高檢署表示,所謂不公開原則,刑事訴訟法法條裡面只有一語帶過,有太大的模糊空間,必須依個案深入了解。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追:「有沒有妨害偵查秘密要看個案來認定,現在還沒有決定要派檢察官到花蓮去。」
有沒有違規甚至更嚴重的洩密觸法?不過考量現在花蓮地檢署上下都還在忙著傳訊總統安全措施,所以只先要求花檢先作內部調查,原則上等陳總統出庭後,高檢署才會派人南下,約談李子春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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