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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付錢女友整型 有權毀容? 判刑


發佈時間:2004/01/14 18:48

情侶口角事件竟引發毀容風波。26歲的男子與女友發生口角爭吵,竟持利器大鎖將女友毀容。

案件發生在去年4月,鄭姓男子與女友發生口角,爭吵後持刀把女友的臉毀容。在法官面前,男子居然還毫無悔意地表示是他付錢給女友去整形,當然有權利毀掉她的臉。

法院今天審案判決,鄭姓男子依重傷害未遂罪,判處3年6個月的刑期。

#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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