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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府澄清! 食品廠未售過期品


發佈時間:2004/01/16 20:57

針對昨日台北縣消保官到三重一家知名進口食品公司稽查是否販賣過期食品,引發軒然大波。台北縣政府今天發出澄清函,證實該公司沒有販售過期食品,希望還這家公司一個公道。

來自台北縣政府的這張澄清函,針對上煬食品股份有限分公司昨天遭到消保官率員進行稽查時,遭誤會販售「過期食品」,提出說明。

其中不但強調沒有販售過期食品的事實,也將包裝剪開檢視,對於食品公司商譽受損,縣府做出澄清,只針對2種產品,也就「過期」和「沒過期」的產品儲放區隔不明顯的部分,做出改善「分區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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