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方法院為了讓民眾瞭解法庭運作,特別開放讓一群國小同學模擬開庭,同學有的當法官、有的當檢察官、還有人當犯人,玩樂當中也學到法治的精神。
雲林地方法院來了一群小學生,他們有模有樣學開庭。扮審判長同學︰「現在請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扮檢察官同學︰「被告楊頤中在民國93年01月15日,早上9時在虎尾國小殺了廖陽凱。」扮律師同學︰「被告人在01月15日09時根本沒有在學校,他生病在家。」
法官、檢察官律師都有同學當了,同學為了卡戲,搶著當犯人。法官︰「有沒有共犯?」同學︰「有..,我我我。」
還有同學不知道做什麼,只好當證人。同學(扮證人) ︰「我是要說他殺人,還是沒有殺人?」書記官︰「你當然是要說有,因為檢察官傳喚你,你跟檢察官是同一國的。」
法院書記官指導之後,小學生才知道原來證人要說什麼,實際開庭讓同學真正了解原來法院是怎麼運作的,但雲林地方法院挑的劇本是限制級的殺人案,小學生一方面熟悉了法制,另一方面也感受了血淋淋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