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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女遭男友掐死 家屬憤慨

記者 侯沛吟 翁士杰 台北縣 報導
發佈時間:2004/01/31 12:0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台北縣新店市發生一起情殺案,一個25歲的兇嫌,因為懷疑13女友移情別戀,在除夕夜當天,在租屋處把她活活掐死,10多天來帶著死者的錢躲在網咖,還請另一個女友還幫他變賣死者手機,企圖湮滅證據,因為死者家屬報案鎖定他犯案,知道難逃法網,凌晨二點多,才和另一個女友到分局投案。

家屬一見兇嫌,隔著偵訊室破口大罵。這是13歲少女的家屬見到兇手第一個反應。死者家屬:「一個這麼好的女孩,你下得了手,泯滅人性,你良知何在?人心何在?你抬起來頭來啊!比豬狗還不如!」

家屬連串砲轟足足十分鐘,25歲的湯姓兇嫌才說出這句話,湯姓嫌犯:「對不起!」死者家屬:「對不起有什麼用?」

的確再多的對不起也沒有用,因為13歲的少女,10多天前已經死在他手裡,說到這名湯姓嫌犯,是個兼職導遊,利用職務之便當起劈腿族,左擁18歲女友,右抱13歲少女,除夕傍晚,因為懷疑小女友移情別戀,竟然在發生性行為後,活活掐死他,還收括皮夾一千多塊,當作逃亡網咖費用,為了掩蔽屍臭,嫌犯甚至打開冷氣機,保持空氣暢通,臨時起意的殺人手法,能這樣冷靜,家屬不信。死者家屬:「只有13歲小女孩竟然殺得了手,又要人,又要財,手機也拿去,錢也拿走,是不是有預謀?而且他本身有女朋友,又來招惹她!」

家屬更點名,嫌犯另一個宋姓女友是共犯,因為二人是一起投案,而且,死者二支手機都是宋姓女友丟棄和轉賣,要推責,難,不過兇嫌一肩扛,堅持自己犯案一人擔,命案現場遺留血衣,推斷死者持刀反抗,但依舊不敵兇嫌狠勁,法醫也推斷不是掐死,是悶斃,強盜強姦殺人罪移送嫌犯,也了斷一條13歲花樣年華的少女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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