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分局逮到一名慣竊,特別的是,這名嫌犯家住花蓮,堅持不在花蓮地區偷,專找花蓮以外的透天厝下手,警方在嫌犯家中搜出一百多件贓物,呼籲被害人出面指認財物。
三大張桌子,滿滿都是從嫌犯家中搜出的贓物,警方要統計也算到頭昏。液晶螢幕、古董、洋酒通通有,趕來指認財物的被害人,邊找邊跺腳,大罵小偷沒良心。而警方說,這些贓物只是冰山一角,大部分的贓物都被慣竊變賣換錢。宜蘭分局員警:「能脫手的都賣掉了。」記者:「剩下的都比較沒價值?」宜蘭分局員警:「應該說是不好脫手的。」
住在花蓮李姓嫌犯,坐在警局裡,還說自己盜亦有道,絕不在花蓮地區犯案,專挑外地的透天住宅行竊,從頂樓翻牆闖空門,還直接拿被害人家裡的旅行袋,裝得手的財物。
跨區偷竊,以為少了地緣關係不會被盯上,卻留下指紋被逮,才因為竊盜罪判刑,等候入監的慣竊,罪加一條,這下可要多坐幾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