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的報紙夾報,最近竟然出現領養嬰兒的廣告,社工查訪發現,嬰兒父親自稱貧困,無力撫養小孩,希望領養的人能給一點「親情補償」,社會局不排除這是一種賣嬰行為,已經介入追查。
台中區的報紙一打開,最近竟然出現這種夾報廣告廣告傳單上寫著領認養,男孩1歲8個月,徵求無子女公教之中年夫妻,最後留下聯絡電話,社會局察訪後發現事態嚴重。台中縣社會局副局長王秀燕:「我們覺得非常的沉痛,可能就是有些人,他經濟狀況不好,他不知道去找正常的管道來尋求協助,那很可能會用買賣的方式,這是不合法的。」
社工查出登廣告出讓嬰兒的人,自稱是彰化吳先生,跟太太離婚之後,必須照顧兩名小孩,最近工作不順利無力撫養,因此想把1歲8個月大的小兒子讓給別人領養,但這位吳先生也開出條件,領養人必須給一點「親情補償」費用,社會局發現最近這種情況越來越多,是否涉及賣嬰,已經逐一追查所有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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