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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賣場買鞋子不僅不能試穿,還規定顧客只能「限換一次」,有民眾投訴日前到台北市一家連鎖賣場,幫小孩買雪靴,回家後發現不能穿,想要更換,沒想到店員先是拒絕,後來又改口只能「換貨一次」,質疑買賣換貨,難道還有規定次數嗎?消保官表示,消保法中並沒有強制規定換貨的次數,由業者自行決定,但必須盡到告知的義務。
要送給姪女的雪靴不合腳,台北的梁小姐把鞋子拿到實體店面更換,卻得到這樣的答案。店員:「你說這要換嗎?」投訴人梁小姐:「對啊。」店員:「這只能換一次喔。」
換貨只能更換一次,門口的告示也寫到實體店面不能退錢,只能換貨,7天以內、而且限換一次,不過投訴人購買前詢問店員「穿不下可以換嗎」?直接被拒絕。
梁小姐:「很堅持的告訴我說不能換,包裝一樣是不能拆啊,一樣無法看得到裡面的東西是不是完好的啊,那我今天帶回去真的又萬一不能穿,裡面有瑕疵,然後你卻告訴我只能換一次。」
自助式賣場上萬種商品,因應季節推出的雪靴,被塑膠袋密封住,怎麼知道合不合腳,雖然業者貼心在地上標示長度、尺碼可以對照,難免有誤差。賣場經理呂先生:「有牽扯到個人衛生的問題,所以希望消費者體諒。」
限換一次也是衛生考量,而消保官說,消保法中沒有規定換貨「能換幾次」,都是看業者自己怎麼規定,不過一定得清楚告知消費者。服飾店員:「要換貨的話,吊牌不要剪。」
像是連鎖服裝品牌,可換貨、不能退費,30天的期限,沒有限制次數,這就是規定。服飾業者王小姐:「基本上只要服裝狀況是OK的話,都是可以做換貨動作。」
不過得把發票、條碼標籤都留著,衣服保持完整,不能過水,唯一不能更換的品項是連試穿都禁止的貼身衣物,不同店家規定不相同,雖然糾紛可以申訴,不過購物前看清楚問清楚再掏錢,才不會買到一肚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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