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臨停放乘客真的要小心,2年半前,一名計程車駕駛,因為停車放人,門打開時撞倒機車騎士,造成當年才17歲的謝其穎變成植物人,直到去年才下床行走,騎士向法院申請民事賠償1300萬獲准,司機和乘客連帶責任得一起賠錢,不過二人同時說,金額太高,實在繳不出來。
掀起頭上這道疤謝其穎說,90年6月,自己就是搭坐同學摩托車,在板院門口,被違規停車的計程車,開門摔傷 差點沒了命。原告謝其穎︰「乘客開門沒有看後面,我的同學又騎太快,我就飛出去,頭都破裂了,然後,我就不知道了。」
還好經過一年多復建,已經恢復行動力,問題是,他現在右眼失調,左手失溫,連走路也困難重重,因此民事賠償部份,法官依照謝其穎才19歲,未來的生活津貼,司機和乘客得連帶賠償1300多萬,其中,失去勞動能力和生活補助,就超過1千萬。板橋地方法院庭長陳財旺︰「司機還有開庭,主張抗告說金額太高。」原告謝其穎︰「他們是無法彌補的,能彌補可能是下一世了。」
原告的心情可以理解,因為車禍讓他就學中斷,生活無法自理,連想當個建築設計師的夢想,都只能用「想」。而敗訴的司機和乘客,直呼沒錢,就算法官強制執行,也沒動產。
現在他們想上訴,問題是不服判決,將近30萬元的上訴裁判費,得先想法子籌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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