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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偵三隊今天偵破上個月6號,雲林北港鎮民黃溪川浮屍命案,嫌犯是和死者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友,這樁原本以為只是單純的溺水意外,經過警方抽絲剝繭後發現,兩人因為喝酒續攤地點發生爭吵,嫌犯就把死者推入北港溪橋下。
警方押解嫌犯,摸黑重回命案現場。今年1月15號,黃姓死者就是踏上這條路最後一去不返,命喪黃泉。
而兇嫌所站的這個位置就是命案發生的地點,1月15號那晚,他和從小一起長大的黃姓死者相邀喝酒,想要續攤的他們,不料卻因故爭吵,兩人下車大打出手,人高馬大的黃姓嫌犯竟把死者打入北港溪橋下。
這不打緊,黃姓嫌犯竟還揚長而去,他的好友就這麼溺斃水中,屍體從上游漂了20多天,漂到下游,直到2月6號才被人發現,只是警方循線逮到嫌犯的時候,他卻是矢口否認。偵辦員警:「到了要說哦!在哪在哪?」偵辦員警:「為什麼害死他?」兇嫌黃百寬:「我沒有害死他。」偵辦員警:「沒害死他幹嘛關手機。」嫌犯:「我還載他去開車。」
這個案件,原本警方只是以無名浮屍單純溺水身亡來處理,或許是冥冥之中死者不瞑目,一查到可能嫌疑犯身分之後,案情也急轉直下。刑事局偵三隊一組偵查員蔡燕明:「兇嫌他有一個習慣,因為他身高180公分,然後他常常在村裡面跟人家打架喝酒的時候,就把人丟到水裡面去,這種記錄已經有1、2次了。」
沒有前科、沒有案底,只是因為喝酒吵架,卻憤而殺死昔日好友,黃姓嫌犯一臉懊悔也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