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擅闖前女友家 高縣議員拘役59天

記者 鄭博暉 徐克誠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04/03/01 12:5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高雄縣議員鄭明岳被控私闖前女友住處,經二審判決確定,鄭明岳被判拘役59天,議員父親也因為罵了對方髒話,被罰款9千多元,甚至議員弟弟也被對方提出傷害告訴。

高雄縣議員鄭明岳惹上這場官司,家裡3個男人全都有事,原本在競選議員期間被介紹到服務處助選的一名蘇姓女子,後來卻變成和鄭明岳交往,被鄭爸爸反對,還控告鄭明岳私闖民宅的女主角,鄭明岳的部分二審定讞,得拘役59天,鄭爸爸因為曾經出口罵了對方一句,也被罰款9千塊,蘇姓女子甚至還告鄭明岳的弟弟動手打他,不過檢方裁定不起訴。記者:「不起訴之後對方說什麼?」高縣議員鄭明岳弟弟鄭明叡:「他還要求30萬和解金,說要撤銷告訴。」

讓鄭家人憤憤不平的是,對方有3次婚姻紀錄,議員父親說是發現對方私生活不好,才反對兒子和她來往,沒想到雙方因此交惡,接著就發生對方控告議員弟弟傷害,還有議員闖入對方住處的事件,法官認定是鄭明岳魯莽,議員方面堅持被設局陷害。高縣議員鄭明岳弟弟鄭明叡:「她(到服務處)幫忙,就偶爾來而已,我要反告她誣告。」

議員弟弟拿出訴狀,表明對方提告訴就為了要求100萬賠償,對他提出傷害告訴,結果是不起訴處分,接下來議員弟弟要反告對方誣告,讓司法再深入追究,事件的真相。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264

0.0787

0.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