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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性侵女房客無罪 因為一封信

記者 賴麗櫻 莊其源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4/03/02 19:5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北市木柵地區,一名高姓男子,趁太太不在家,闖入女房客房間性侵得逞。士林地方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法官認為女房客在性侵當時,不但沒有反抗,案發後還寫信建議房東太太多照顧先生的「需要」,無被強暴的事實,因此判決房東無罪。

木柵地區一對高姓夫妻,好心收留一名找不到工作的妙齡女子,當起二房東,每個月3千塊分租一個房間給她,沒想到才短短一個禮拜,女房客和二房東發生性關係,還告上法院。一想到要做牢還錢,在檳榔攤上班的房東太太,相當不平衡。

性侵者妻子高太太:「她這樣殺人不用刀子,我們為了這件事,她(女房客)只是為了嚇我先生,說只是玩一玩,玩到我先生要付出4年牢獄之災,她學姊代表她要一百萬,我根本沒辦法。」

就在面臨法官判刑時,已經搬出去的女房客,寫了一封信和房東太太,結果大逆轉,內容盡是感激的話,感謝房東太太煮飯給她吃,還幫她洗衣服,比媽媽還照顧她,最後還建議太太,對先生好一點,不要常常冷漠他,不要久久才炒一次飯,因為難免都會有需要的時候。

也因為這封信,法官判決房東先生無罪,因為根本不構成性侵害。性侵者妻子高太太:「因為她(女房客)平常穿著很曝露,我要跟她提過,我說妳要不要加衣服,她就不願意。」

士林法院認為,女子當時沒有反抗,事後還寫信給房東太太,完全沒有被害者的恐懼和憤怒,性關係是出於兩情相悅,最後才判決性侵害不成立,房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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