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陳由豪一再透過媒體放話,法務部長陳定南今天也做出回應,他表示台北地院以及地檢署,在調查相關案件期間,都曾經約談過陳由豪,不過他一直沒有到地檢署說明,現在在美國放話,對於案件的調查,並沒有任何證據能力,希望陳由豪還是早日出面說明。
法務部長陳定南︰「我們台北地檢署幾次傳他,那台北地院據我了解,也傳過他幾次,他都不回來,所以台北地方法院才發布通緝,那除了起訴的案子之外,偵辦的案子還有很多,涉嫌的金額,都是超過百億,那過去都不回來,我們當然非常歡迎他回來,現在他在國外放話,那些話都是不必付法律(責任),人在國外,你要告他誹謗,即使告也莫可奈何,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這個法庭之外的陳述是沒有證據力的,所以不要說他人在國外,即使他人在國內放話,願意承擔誹謗罪的責任,那這個也不能成為起訴或審判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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