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飯糰,好吃到讓業者對簿公堂?台中有名的「燒烤飯糰」,每個要價4、50元,並不便宜不過生意相當好。業者不滿另外兩家飯糰店撘便車,冒用「燒烤飯糰」這四個字的專業字體,控告對方違法著作權。
TVBS記者蔡桂華:「這是一般飯糰只要20元,但這咖哩豬排飯糰卻要55元,你先別嫌貴,若沒事先預約,到現場就得像這樣排隊等著。」
鰻魚炸蝦鮭魚,這裡的「燒烤飯糰」,每個都要4、50元,這價錢相當於一個便當。
顧客:「很好吃啊!裡面的料很多!我沒吃過跟她來,她說很好吃!」
華岡藝校畢業的蘇淑芳,留著俐落短髮。4年前,她創設「燒烤飯糰」,讓飯糰走高價路線,在中部相當受歡迎,每個月營業額好幾十萬。有人參與加盟,但他們不是偷工減料 ,就是積欠70萬加盟金不給,蘇淑芳乾脆終止合作,但對方仍使用「燒烤飯糰」這四個字 ,蘇淑芳決定控告侵犯著作權。
燒烤飯糰業者蘇淑芳:「對方使用『燒烤飯糰』這四個字,以為跟陽春麵牛肉麵一樣沒什麼,是大家都能使用的,但他們不知道已經侵犯著作權。」
4年內,蘇淑芳已有三家店面。她還出示正宗「燒烤飯糰」的著作證明。當年這獨具一格的字體,特別商請書法家林株楠,親筆題字。侵權的兩家店,目前都已關門大吉。書法 家說他真沒想到當時友情贊助的這幾個字,最後竟會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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