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性別平等委員會中作出決議,未來像是校園美女選拔等,不符合兩性平權,甚至有物化女性之嫌的活動都不得舉辦,違者將處以1到10萬元的罰鍰,對於這項規定,學生們認為教育部矯枉過正,而且管太多了。
帥哥美女人人愛看,但是辦在校園裡就不行,同學反彈,教育部會不會管太多。
同學:「教育部他這樣的規範,有點管太多可以這樣說,如果被誤導是因為自己不夠成熟。」
根據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未來校內舉辦的活動,都必須符合兩性平等的原則,像是學校招生,不得以俊男美女當作宣傳手段,必須以學校特色為主,另外也不得舉辦校園美女選拔,否則有物化女性之嫌,一但違反規定,將處以1到10萬元的罰鍰。
教育部訓委會主任劉麗貞:「如果在舉辦學校選拔的時候,不要有性別上的差別待遇,限制只有女性參加,我們認為,與性別教育平等法第14條相違背,所以就是要罰,如果按照法律的精神來看的話,是應該要處以罰鍰。」
教育部強調,不會硬性列舉哪些活動不能辦,而是想推廣性別平等的觀念,只是看在學生的眼裡似乎有些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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