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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輪伯爭商標!苗栗勝 高雄改名

記者 謝古菁 / 攝影 徐紀宏 高雄-苗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8/25 13:2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苗栗後龍和高雄都有2家赫赫有名的黑輪店。但這2家店,最近為了爭「黑輪伯」的名號,告上法庭,最後,法院判決最早註冊的苗栗黑輪伯勝訴,而高雄廖家黑輪伯,雖然是最早開店,但因為註冊較晚,所以必須拿掉「黑輪伯」的字樣。

一大早,店才開張,就有顧客等著上門,要向高雄廖家的黑輪伯啊買黑輪,就因為大家這麼叫,老闆乾脆把自己的漫畫肖像當成店招牌,不過現在黑輪伯的稱號,卻可能不保。

苗栗黑輪伯創始人汪崇輝:「別人已經核准使用的商標,你不管用什麼類別,你就不能再拿來申請,就是說,要不然的話,怎麼叫商標專用。」

原來苗栗的黑輪伯,向法院提出告訴,說自己成立的時間雖然晚,但早在1955年,就將招牌上的日文和熊貓圖案註冊成商標,還在2001年1月1日將「黑輪伯」3個字也包含進去,但高雄黑輪伯註冊,卻晚他10個月。

由於法院認為,2家賣的產品很類似,的確會造成消費者混淆,以為2家是關係企業,所以判先註冊的苗栗黑輪伯勝訴,高雄黑輪伯,必須拿掉黑輪伯的字樣。

高雄廖家黑輪伯廖崑宏:「我是註冊那個公仔(肖像),我大不了那,3個字(黑輪伯)不用而已。」

高雄黑輪伯很委屈,因為他比苗栗黑輪伯還早開店,只因為較晚註冊,就失去黑輪伯的稱號,不過,他很樂觀,說招牌沒黑輪伯沒關係,因為他是大家心中永遠的黑輪伯。

#黑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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