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的家庭經濟重擔,勞動部宣布將「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更名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每學期最高可領到超過5萬元補助,新制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8月1日)上路生效。
適用對象
非自願離職失業,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學生的勞工。生活扶助金補助金額
- 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學期4000元。
- 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學期6000元。
- 公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每學期1萬5000元。
- 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每學期2萬6000元。
- 獨立負擔家計:配偶死亡、配偶失蹤、離婚、受家庭暴力已提離婚之訴或配偶身心障礙、罹患重大傷病不能工作等。
- 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符合核給生活扶助金之規定。
「雙軌併行」最高補助逾5萬
子女就讀私立大學,註冊時以「教育部私大減免」直接在學雜費單扣除定額減免1萬7500元,家長符合加碼20%資格,可領取3萬1200元生活扶助金,再加上特殊身分或地方政府相關津貼,補助金最高5萬1100元。申請準備文件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子女加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受理申請期間配合各級學校開學日程,依勞動部最新公告為準,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專線1955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