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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 網路賣「這物」最重罰200萬

編輯 梁雪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22 09:0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22 09:05
當歸、人參等屬於中藥材,不能在網路上販售。(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官網)
當歸、人參等屬於中藥材,不能在網路上販售。(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官網)

隨著近年網路買賣越來越方便,許多民眾為省時省力,會選擇上網購入日常用品。不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當歸、人參、黃耆或茯苓等中藥材,雖是燉補常見食材,但因依法屬於藥品管理,若在網路販售恐觸法,恐遭罰3萬元罰鍰。
 

當歸、人參等中藥材不得在網路上販售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許多民眾都會以為,燉補時經常用到的當歸、人參、黃耆或茯苓等中藥材是一般食材或香料,隨意上網刊登販售,殊不知此舉已違反《藥事法》。

 
根據 114 年至 115 年 6 月底止最新統計,已查獲 11 件於網路平台非法販售中藥材案件。違規品項涵蓋丁香、天麻、桃膠、高麗參、人參鬚、黃耆、牛膝、麥門冬及杜仲等常見藥材。衛生局強調,未取得藥商資格或於非指定虛擬通路銷售藥品,均已違反《藥事法》規定,違者依法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任意上網拍賣或代購,以免重罰上身。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特別說明,除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公告如枸杞、紅棗、山藥、蓮子等 37 項「可同時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可依食品名義銷售外,其餘中藥材均屬《藥事法》規定的藥品範疇,非一般食材或香料。衛生局強調,未依法設立之藥商嚴禁私自販售;即便是合法藥商,亦不得透過網路、電台或電視購物等虛擬通路銷售,違者均將依法重罰。
 

民眾國外多買的中藥材伴手禮 上網販售竟觸法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稽查時常遇到違規賣家以「不知是藥材」或「不熟悉法令」為由推託。今(2026)年初,就有一名民眾在拍賣網站販售中藥材「韓國紅參」,遭查獲後辯稱是國外旅遊買回的伴手禮,因送完親友有剩才上網以代購批發名義轉售。然而,紅參屬法規嚴格管理的藥品,販售者必須取得藥商執照且僅限實體通路銷售,該民眾無照於網路營利販售事實明確,最終仍遭開罰新臺幣 3 萬元。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中藥材#網路販售#藥事法#罰鍰#人參#當歸#黃耆#茯苓#藥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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