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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8月上路!外送新制會員7日內可解約、延遲可取消訂單

記者 蕭沁梅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20 19:2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20 19:26
交通部今(20)日預告將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及《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交通部今(20)日預告將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及《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為加強外送員交通安全並提升消費者使用外送平台的權益,交通部今(20)日預告將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及《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該規則要求業者對新進及在職外送員實施安全教育訓練和定期回訓,預計最快8月上路。此外,消費者首次訂閱會員服務7日內可解除契約,自動續約必須經明示同意,並設有續約提醒與退款機制。

外送員須定期回訓、會員7日內可解約 新制最快這時上路

根據交通部說明,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依《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制定,明定業者必須對所有新進及在職外送員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訓練及定期回訓,強化安全駕駛觀念,針對有重大影響交通安全行為的外送員,業者需辦理運送安全講習,並規定平台派單內容應遵循交通法規,系統通知不得影響導航及工作資訊辨識,避免外送員在行進間操作手機,以降低交通事故風險,維護道路秩序。

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依《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及《消費者保護法》訂定,主要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並確保契約公平合理。草案明確規定,首次訂閱會員服務7日內可解除契約,自動續約必須經消費者明示同意,並建立續約提醒及退款機制,全面保障消費者權益。

 

草案要求業者明確揭露取消、退費條件及瑕疵處理方式,並完整揭露商品內容與費用細項;若未明列費用,應由業者自行負擔,並需提供預估送達時間;若延遲逾合理期間,消費者可取消訂單並獲適當補償。系統異常或合作商家履約風險不得轉嫁消費者。兩項草案經預告並完成修正後,《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將公告施行,定型化契約相關規範則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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