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注意!向勞動部申請114-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通過後,可再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請最高9800元生活扶助金,總補助金額最高可達3萬5800元,申請至8月7日。此舉旨在協助失業勞工減輕子女就學經濟壓力,避免因失業導致學業中斷。
最高補助3萬5800元助失業家庭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防止失業影響子女就學,每年3月將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且已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勞工,協助申請勞動部子女就學補助。經勾稽比對後,通常在同年6月寄發審核通知,勞工局再加發最高9800元生活扶助金,讓符合條件的家庭最高可獲得3萬5800元補助,有效分擔經濟壓力。

申請流程清楚簡便
申請生活扶助金者,需填寫申請書、領據,並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戶口名簿、114-2學期明細學費收據及存摺影本。若申請者曾繳回教育部補助,須同時附上原學費收據及補繳收據影本。勞工局提醒,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方案」與教育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僅能擇一申請。
資訊取得及諮詢窗口
相關申請書與簡章,可於市府行政大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7樓勞工局、各區公所及9個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或於「新北勞動雲」網站下載。錯過勞動部補助申請者,若屬新近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亦可撥打2960-3456轉6312洽詢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