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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避孕藥納管掀反彈!食藥署研議「藥局買藥、再回診」

編輯 伍芸彤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01 22:0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1 22:01
食藥署預告「事後避孕藥」納入追溯追蹤。(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食藥署預告「事後避孕藥」納入追溯追蹤。(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食藥署日前預告修正《藥事法》,擬將3款事後避孕藥納入追蹤藥品管理,引發各界反彈,不少女性擔憂,若未來無法直接在藥局取得藥物,恐錯過最佳用藥時機,質疑此舉將增加緊急避孕門檻,甚至影響女性身體自主權。
 

事後避孕藥擬納追蹤 3款藥品入列


食藥署6月25日預告修正「藥事法第6條之1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新增「含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Ulipristal acetate之口服單方劑型藥品」,預告期60日。
 

食藥署指出,本次預告納入管理的藥品皆屬處方藥,其中Misoprostol主要用於「胃及十二指腸潰瘍」以及「與Mifepristone併用,可作為治療終止少於49天無月經的早期子宮內懷孕」;Levonorgestrel及Ulipristal acetate則用於「無事前避孕措施之緊急避孕措施」及「無防護性交或避孕失效後120小時(5日)內的緊急避孕」。
 

食藥署曝修法原因:網路非法販售流產藥


食藥署說明,本次預告3款口服單方劑型藥品納入管理,是因近期疑似出現網路非法販售流產藥情事,希望透過追溯或追蹤系統的申報與勾稽機制,掌握藥品自藥商至醫療、藥事機構的供應鏈流向,保障民眾用藥安全,並強調不會影響民眾就醫與取得藥品權益。
 

食藥署研議「藥局買藥後回診」


 
另外,針對外界關心「提升緊急事後避孕藥可近性」議題,食藥署回應,已參考國外經驗,積極辦理相關制度研議,除透過說明會及專家會議廣納多方利害關係人意見,並權衡科學實證與民眾用藥權益,目前正積極研議「緊急事後避孕藥」同時經「醫師處方」與「藥師指示」用藥管道的可行性。若未來制度上路,民眾有緊急用藥需求時,可先至藥局購買,並由藥師提供完整衛教資訊,再轉介至鄰近醫療院所或婦產科診所,民眾則須於一定期限內完成回診。目前相關方案仍在研議中,正持續邀集醫界、藥界及婦女團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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