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針對「A肝莓果」事件,重罰「好市多」200萬元。「好市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中市衛生局一審敗訴,提起上訴卻逾期1天遞狀而遭駁回,全案確定。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今(18)日表示,上訴逾期原因是衛生局組長與律師溝通有誤差;他並針對未做好內部管控而道歉,除了多位相關人員均已懲戒外,他已自請處分;未來會另再對「好市多」開罰。
美式賣場「好市多」的冷凍莓果在2023年被驗出A型肝炎病毒,台中市衛生局以未依規定通報、延遲通知會員等,依據《食安法》對「好市多」在中市的兩家分公司各裁處100萬元,共計重罰200萬元。「好市多」不服,認為總公司已向高雄市衛生局通報,且台中市府裁罰過重,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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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治條例開罰? 衛生局長:罰款偏低
曾梓展指出,「好市多」「A肝莓果事件」主要發生在高雄市,高雄市府依《食安法》開罰700多萬元,但「好市多」台中兩分店也均未善盡通報責任,直到衛生局稽查才下架。曾梓展說,台中市府若依《台中市食安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最高只能開罰10萬元,對於如此大規模公司而言,依比例原則來看罰款偏低,所以才依中央《食安法》規定開罰,後續,將再跟法制局研商如何再行開罰?是否再以《食安法》開罰?
上訴逾期原因 與律師溝通誤差
至於上訴逾期被駁回一事。曾梓展說,衛生局食安處組長與律師溝通有誤差,誤以為提起上訴由律師處理,且發現時卻為時已晚,才造成逾期。曾梓展說,事發後,他很震驚及憤怒,失職組長被記兩大過、降為一般稽查員,已提退休;另食安處長、副處長、祕書及督導全部都予以懲戒,至於他自己也已自請處分,未來會嚴加追蹤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