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黑金放生法案的農漁會法修正案,星期二立法院就要針對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表決,今天農漁會系統大串聯抗議,要求立委不能讓覆議案通過,因為依照剛通過的修正案,農漁會選聘任員工,要被判三審有罪才解職,但行政院提出的是二審有罪就得開除,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農漁會員工大串聯,到立法院施壓。
農漁會系統全台大串聯到立法院外頭,抗議行政院對農漁會法修正案提出覆議,他們清晨2、3點就搭車北上,但是來幹麻,有人霧煞煞。農漁會員工:「這些我都不知道,我是來看熱鬧而已。」
農漁會員工:「這多多少少影響員工士氣,為什麼公職人員,就是三審定讞,為什麼農會員工,二審就要解職。」
真的差那麼多嗎?其實攤開法令來看,農漁會法修正案放寬到三審定讞有罪解職,但是現行規定是二審有罪就得開除,公務員依照地制法來看,79條規定公職人員判決確定才解除職務,但是78條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停職,還有考績法上的規範,誰規範的比較嚴格,還很難說。
放寬到三審定讞的規定,綠營砲轟是黑金放生,不過藍營立場還是沒變。 農漁會系統在每次大選中,能直接影響的選票至少超過60萬,藍軍積極爭取,其實也是為了搶攻南台灣農業大縣的選票,只是被稱黑金復辟法案的農漁會法,也讓藍軍內部擔憂會有負面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