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228公園一條存活逾20年、被視為園區吉祥物的鱷雀鱔,日前遭兩名男子釣起後烹食,並將影片上傳至臉書粉專「成功大學釣魚社」公開炫耀,引發網路輿論強烈撻伐。事後粉專緊急刪文並發出道歉聲明,然而內幕隨即遭社團前幹部爆料,事件持續延燒。
前副社長爆料 創始社長繞過審核直接發文
據一名自稱是成大釣魚社第一屆副社長的林姓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揭露,此次前往228公園垂釣的兩人中,其中一名姓陳的男子正是該社團的創始社長,臉書粉專帳號亦由其本人創立,並與個人帳號相互連動,因此才能繞過其他幹部的審核,直接以社團名義發布影片。並非初犯 上月台南已有前例
林姓網友並貼出群組截圖指出,陳男並非初犯——上個月他便曾在台南公園做過類似行為,當時已有人提醒此舉可能遭人檢舉,個人行為也不應動用社團帳號發文,但陳男堅稱此舉可為社團帶來流量,並揚言若出事「只要撇清非現任社員所為即可」,讓其他成員無可奈何。林姓網友強調,社團課程中向來宣導合法、友善釣魚的觀念,但面對個別人士執意違規,社團只能勸導,並無懲處權限。此外,影片發布當下,本屆幹部正在北港溪舉辦社團活動,因此未能即時發現並刪除問題內容。
社團發聲明致歉:兩人皆非現任成員
成大釣魚社於5月25日發出正式道歉聲明,經查證確認,本次釣魚及發文者為姜某(校外人士)與陳某(已畢業校友),兩人目前皆非現任社團成員,且未經社團同意與審核,擅自使用社團帳號發文。社團對帳號管理疏失及引發的誤解致上誠摯歉意,並表示已聯繫當事校友,對方也承認對相關規範認知不足、做出錯誤判斷,並向社會大眾致歉。社團承諾未來將嚴格管控社群帳號權限與發文審核流程,防止類似事件重演。台北市公園處表示,民眾在公園內釣魚違反《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將對兩名違規者各開罰3,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