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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會欠費逾期!勞保局「暫停給付」上千勞工權益恐受損

記者 萬紹安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22 14:4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2 14:52
勞保局:3工會欠費逾期。(圖/TVBS)
勞保局:3工會欠費逾期。(圖/TVBS)

勞保局於5月22日公告,指出「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及「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三家職業工會,因逾繳費寬限期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依法移送行政執行,並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勞保局強調,工會如有違法,將移送檢調,並呼籲會員勿再向上述工會預繳保險費,以維護自身權益。
 

工會積欠勞保費 會員權益受影響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若欠繳保險費達2個月,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此次三家工會因積欠保險費,勞保局已依法對其暫停給付,並移送行政執行。會員如繳費後無法提供收據,將影響保險給付申請,損及權益。

 
勞保局指出,會員若能出示繳費收據或匯款單,證明已繳納保險費及滯納金,則仍可發給相關給付。若無法提出證明,須補繳個人負擔部分後,方能獲得保險給付。勞保局提醒,工會會員應妥善保存繳費收據,避免日後權益受損。

勞保局也呼籲,工會理監事需加強財務管理,確保運作透明,並主動向會員提供財務資訊。會員應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大會,維護自身權益,並切勿向已被公告不得預收保險費之工會繳款。


#勞保局# 職業工會# 積欠保險費# 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 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 勞工保險# 職業災害保險# 暫行拒絕給付# 預繳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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