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因一時好奇,造成荷包大失血!到公園散步踏青,接觸大自然放鬆又紓壓,也不時可看到小動物從眼前跑過。台北市公園處宣布,即日起針對餵食野生動物加強取締,違者最重開罰6000元。提醒民眾善意的餵食可能對野生動物帶來無形傷害,也儘量不要遺留食物在公園內,以免動物誤食或提供老鼠食源。

餵食行為「危害野生動物」 人畜共通疾病風險也增加
餵食不只造成動物過度聚集,糞便堆積、環境髒亂與水質污染,進而提高人畜共通疾病的風險。公園處強調,食物來源過剩可能促使特定物種快速繁殖,破壞原有食物鏈,形成「生態陷阱」,使得聚集覓食的小型動物反而更容易遭到天敵捕食。
公園餵食野生動物 最重罰6000元
依據《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第19款規定,公園內禁止餵食禽鳥、無飼主管領之動物或棄養(含放生)動物,違者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公園處5月起勸導及取締稽查,對違規行為依法裁處外,也會加強環境清潔和垃圾桶的清運頻率,減少環境髒亂或鼠類聚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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