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a target='_blank' href='https://news.tvbs.com.tw/news/searchresult/7-11/news?from=autotag'>7-11</a>b8e8d3.png)
違規臨時停車,拖吊到一半車主突然現身,這種情況到底警察要不要通融,網開一面讓車開走?這可不是警察說了就算,警政署都已經有一套完整的規定,只要是車被拖離現場,車主就只能多花1200,到拖吊場領車。
放下起落架,倒車抬起違規車輛,再往前一開,幾秒鐘不到,車就被拖走啦。
罰單加上拖吊場保管費,至少要2100到2400,很多民眾想問的是,如果只是停一下下,馬上趕到,車可不可以不要拖,交通警察為我們做了完整的示範。車主:「不好意思 我馬上走馬上走。」交通警察:「好,快點開走。」
罰單還沒開,按照警政署規定,車主只要快一點把車開離現場就好。
如果罰單開了,車架起來,車主趕到車可以不用被拖吊,但是罰單還是要照開。車主:「去拿個東西馬上就來了,這是我的行照駕照。」交通警察:「告發單已經開到一半了,我現在必須開妳違規罰單。」
最後一種就是車主最怕看到的狀況了,警察不但罰單開了,就連車都被拖離現場,這下真的只能一去不回頭,拖吊場的保管費1200元,一定得要付,罰單也要照繳。
複雜又麻煩,示範了這麼多,警察還是忍不住奉勸一句,不違規最好,省得心驚膽戰跟拖吊車玩躲貓貓。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