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木柵的再興社區,不滿「台灣關愛之家協會」在社區裡收容愛滋病患,要求遷離,一審勝訴;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依據新施行的法律,認定對愛滋病患者的安養、居住不得有歧視,改判關愛之家不用搬,全案定讞。
由護士阿姨抱著,細心幫她洗澡的小女娃叫彎彎,她今年剛滿1歲。關愛之家護理師:「小孩一定都是經由媽媽母子感染的,這個孩子她到2、3個月,就已經確定她終身感染了。」
母親垂直感染的機率大約是30%,彎彎很不幸的就是其中之一,但其它10多名小朋友,可是還有70%機會不被感染的未確診病患,而他們和其他的婦女和老人家,總計23人,通通都住在這個專門為愛滋病患設立的關愛之家。
原本,去年10月的一審判決,讓他們面臨得搬家,幸好二審大逆轉不必搬遷確定。關愛之家發言人韓國強:「我們有聽過居民的聲音,因為他們怕的都是成年人,我們現在已經把這塊地方改為婦幼的收容中心。」
去年,關愛之家所在地的居民,搬出社區「不得收容法定傳染病人」的規定,告上法院,要求關愛之家搬離,結果法官判決住戶獲勝,不過二審法官認為,因為今年7月立法院已通過「保障愛滋病患居住權」,因此改判定讞。
住戶聽到消息後相當無奈,擔心的說,在沒有配套措施下,他們的居住權又有誰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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